柳河新媒体 网站首页 资讯列表 资讯内容

重疾险疾病界说迎二次修订 拟增病种数量、适度扩展保证规模

2020-06-01| 发布者: 柳河新媒体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重疾险疾病定义即将迎来“大修订”。近日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(下称“中保协”)宣布,对此前在业内征求意见的...

  重疾险疾病定义即将迎来“大修订”。近日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(下称“中保协”)宣布,对此前在业内征求意见的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“规范修订版”)再次进行修订,并形成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“规范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”),公开征求意见。

  据悉,本次重疾定义修订,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级体系。首次引入了轻度疾病定义,将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死、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,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。其次是增加了病种数量,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,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。最后是扩展疾病定义范围,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、冠状动脉搭桥术、心脏瓣膜手术、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,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定义。

  关于甲状腺癌的问题,中保协表示,本次修订并没有剔除甲状腺癌,而是将其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,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。“在现行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,本次修订也是根据分级原则将其纳入了轻度恶性肿瘤,如包括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、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。”中保协相关负责人指出。

  中保协表示,通过科学分级,一方面可充分适应医学诊疗技术发展,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,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、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,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;另一方面,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发展实际,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,规范市场行为。

  而针对原位癌的问题,中保协表示,本次修订暂不纳入原位癌,但是各保险公司可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,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,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。

  此外,中保协还指出,此前在业内征求意见时,收到了有关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的意见和建议,经认真研究,并基于目前保险行业最新承保理赔数据进行测算,将轻度疾病保险金额比例上限从不高于20%上调至30%,进一步提升了轻症保障水平。


雅本化学

分享至:
| 收藏
收藏 分享 邀请

最新评论(0)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柳河新媒体  

GMT+8, 2019-1-6 20:25 , Processed in 0.100947 second(s), 11 queries .

Powered by 柳河新媒体 X1.0

© 2015-2020 柳河新媒体 版权所有

微信扫一扫